释义 |
哺乳期上班规定每天8个小时。具体如下: 1、女职工哺乳期工作多少个时间没有规定,依据劳动合同确定,一般不超过8小时; 2、在工作时间内,第天要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怀孕、哺乳期女职工存在以下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主张补偿: 1、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手段使怀孕的女职工离职,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怀孕女职工离职; 2、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条款向女职工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怀孕女职工工资;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工资。 综上所述,哺乳假指婴儿出生后的一年内婴儿哺乳期特有的假日。在工作日,哺乳的妈妈每天有两个0.5小时的哺乳时间,也就是每天一个小时,两次可以一起使用或分开使用。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第十条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