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集体户口迁回原籍如何办理 |
释义 | 从原籍所在地派出开出同意迁入的准迁证,凭此准迁证即可到现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集体户口,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集体户口不可以个人自己交纳社保,居民户口可以个人交纳,孩子入学的时候如果家长是集体户口的,那孩子不享受该地区的义务教育,不算学籍。 集体户口是双重管理的户籍。例如:学生宿舍工厂集体宿舍等,是由单位和派出所共同管理的。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单独立户必须具有固定的住所。 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介于本地居民和外地人之间。 具体的集体户口可以转回原籍事宜如下: 1、准备资料:到人才市场借出报到证、户口页,身份证、离职证明、毕业证、家里户口本、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结婚证(未婚者提供《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办理过程:现在单位出具《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到人才市场办理《未婚未育未抱养证明》。凭该证明,到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以及街道计生办盖章确认“未婚未育”。) 2、到原籍人事局,说明户口迁回原籍,请人事局在报到证复印件上盖章。 3、到原籍派出所户籍科递交入户申请,(申请人为父或母,入户人为本人) 4、待审批通过后,户籍科将通知本人(或父母),持户口本到户籍科打印入户人资料,增加户口内页资料。 一、户口迁移核准条件及审核证明资料: 1、核准条件 大中专院校及技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或回原籍者。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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