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务院5月16日决定安排财政补贴265亿元,启动推广符合节能标准的空调、平板电视、电冰箱、洗衣机和热水器,推广期限暂定一年。6月1日,节能空调、平板电视节能补贴已经正式启动。根据下发的通知,家用空调定速、变频一级以及二级能效产品均可享受补贴,补贴从180元-400元/台不等。能效1级的符合规定的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补贴为100元/台-400元/台不等。高效节能家用电冰箱补贴标准为70元/台-400元/台,高效节能电动洗衣机为70元/台-260元/台,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为200元/台-400元/台,高效太阳能热水器为100元/台-550元/台,高效节能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机)为300元/台-600元/台 法律依据: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 补贴对象: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所有人员(下称购买人),但每户每类补贴产品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 第九条 补贴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具体规格和型号由商务部和财政部另行发布。补贴产品如有调整,财政部、商务部将另行通知。 第十条 有效时间:凡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人在承担家电下乡销售业务的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补贴类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