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LPR转换规则: (一)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相应期限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值可为负值且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二)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对应日,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 如定价基准转换日与调整后的重定价日相同,则转换日当天不进行重定价,贷款自下一个重定价日重定价。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有关事宜的公告》 自2019年8月20日起,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按新的形成机制报价并计算得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