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福利企业的税收政策 |
释义 | 一、残疾人税收政策 国家财政局税务局发出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有相应的规定,下面是部分内容可以参考一下: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和其他单位),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后,均可申请享受本通知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 (二)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应高于25%(含2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10人(含10人)。 月平均实际安置的残疾人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低于25%(不含25%)但高于1.5%(含1.5%),并且实际安置的残疾人人数多于5人(含5人)的单位,可以享受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哪些 1、福利企业 残疾人福利企业是指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有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根据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的规定,福利企业“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数25%以上,残疾职工不少于10人的企业。” 2、盲人按摩机构 是为发挥盲人触觉灵敏、定力集中的特点,以主要解决盲人就业为目的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根据中国残联《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及其他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盲人按摩机构,包括依法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的、集中安排视力残疾人就业的盲人按摩医院、诊所和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集中安排视力残疾人就业的盲人保健按摩院、所。 3、工疗机构 是指集中就业和康复为一体的,组织精神、智力等残疾人员参加适当生产劳动和神州康复治疗与训练的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包括精神病院附设的康复车间、企业 附设的工疗车间、基层政府和组织举办的工疗站等,还有托养与就业相结合的托养服务工场,职业康复与就业相结合的职业康复工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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