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补写借条的内容应当包括贷款人借款人,借款数额,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有无约定利息(不写的话法律上视为没有利息),还有借条尾部要有双方的签名和借条制作时的时间,写清楚时间以防止将来出纠纷,时间影响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