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丢失如何起诉 |
释义 | 快速丢失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1.向快递公司投诉。首先向派件的快递员,询问是怎么回事,并商量解决方法。若快递员不能解决,可以找快递公司处理; 2.还可通过电话或者登录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国家邮政局网站投诉步骤: 第一步:登陆申诉网站,点击“新用户注册”填写基本资料,包括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成功注册。 第二步:成功登录,点击“我要申诉”,选择要投诉的企业名称、投诉内容,再填写自己姓名、电话、快递单号等,所以快递单务必要保留好,上面有投诉必需的相关信息。 第三步:完成申诉,并且可以看到自己的申诉状态改变为“处理中”。 快递丢失了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解决: 一,协商,协商是一种有效解决纠纷的方法,它有利于迅速平息争议,有利于问题的迅速解决; 二,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主持,纠纷当事人参加,通过调解,达成某种协议,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 三,仲裁,仲裁具有专家裁处、自由、方便、灵活、快捷等特点,而且费用相对低廉; 四,诉讼,在物流运输纠纷发生以后,如果合同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或双方未对纠纷的解决方法进行约定,则应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由一方或双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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