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抵销的条件如下: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互负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 3、债权必须已届清偿期; 4、不是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的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