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债权债务债务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抵销 |
释义 | 债务在如下情况下可以抵销: 1、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自行抵销; 2、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但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抵销。 一、法定抵销应当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抵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共享债权;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类型相同,是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征相同; 4、协议抵销。 协议抵销是指双方协商一致,使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等额内消除。抵销是指双方互相负债,各以其债权抵消债务的履行,抵销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协议抵销。 二、抵销合同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抵销的要件如下:(一)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二)双方互负债务,必须其给付种类相同;(三)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法定抵消应具备什么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是以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只有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才能使双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相同种类相同。即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双方各有其经济目的,不得抵销,否则不免使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的交易目的难以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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