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治安拘留所在什么地方 |
释义 | 苏州市共有三个看守所,分别为第一、第二、第三看守所。2013年10月已经顺利完成搬迁,三个看守所均迁入相城区黄埭街道康阳路390号新址办公。会见日期暂定:每周星期一下午,星期二、四全天,星期五上午,周三学习全天不安排,安排会见的时间为上午9时半到11点(需集中开饭时间不安排,尽可能提前到达申请),下午1时半到4点。关押的嫌疑人原则上不允许探视及收寄信件、物品,但可以请律师代为探望。 一、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在哪 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 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快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20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关于会见权。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羁押在看守所的人,不得会见家人,可以会见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律师在会见完嫌疑人之后,-般会梳案情,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和类似案例,与司法机关沟通,在有 需要的情形下,律师还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其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过程中,其监护人可以在场。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 二、刑事判决生效后在看守所可以见人吗 刑事判决生效后在看守所不可以见人。需要等待被告人被送往监狱后,根据监狱的会见规定,在会见日予以会见。如果是判刑后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的,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会安排亲属会见。如果需要送入监狱服刑的,看守所一般不会安排会见,只能等送入监狱后才可以会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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