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第二次提取公积金间隔 |
释义 | 租房第二次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需要间隔为一年。第二次提款的时间以收到上次付款的月份为准,至少一年。提取公积金要有银行贷款合同的证明材料,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或者产权证上有夫妻或者子女两个姓名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职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3、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4、职工当前有住房贷款正在偿还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5、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地没有自有住房,靠租房居住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那么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取出。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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