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函能否对未来的债权担保? |
释义 | 担保函是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自愿协商可以对未来的债权出具担保函。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有权优先受偿,但法律有规定除外。1、出具担保函是一项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在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未来的债权出具担保函。 2、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况下,依法享有优先就担保财产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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