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雨天车辆临时停车时,应开启危险警告闪光灯。 需要开启危险警告闪光灯的情况如下: 1.当车辆在道路行驶中突然发生故障,不能及时移动到安全区域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并及时报警等待救援。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在紧急停车带停车,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距离故障车辆后方150米处设立危险警示标志,迅速报警。司机和乘客应在故障车辆前方的隔离栅栏外等待救援。 3.牵引故障机动车时,牵引故障机动车时,车辆处于非正常状态。牵引车和被牵引车辆应同时打开危险警告闪光灯。 4.行驶中遇到突发暴雨,最好不要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示宽灯和前后雾灯,缓慢行驶,不要超车,找最近的地下通道。 5.因急送危重病人而运送危重病人时,此时应立即打开大灯,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适时鸣喇叭,并在车外悬挂明显的专用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引起注意。 6.行驶中出现紧急情况时,行驶中刹车失灵时,无法快速有效地使车辆停下来。此时应立即开启大灯,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持续并及时鸣响喇叭,以引起注意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或安全补救措施。 雨天驾驶机动车临时停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避免两车近距离停车:雨天视线差,路面湿滑。如果并排停放的两辆车距离太近,很容易发生摩擦和碰撞。 2.避免在低洼处停车:低洼处的车辆容易被淹没,雨水对车辆的腐蚀很大。 3.不要在建筑物下停车:屋顶的碎玻璃和刮擦物会损坏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