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间实线两边虚线可以变道。通常白色实线的作用是分隔同向车道,通常施划在交叉路口的交通灯前。城市道路上的中心单双实线、路口实线区的分道线、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分隔线等实线是为了保证机动车、非动车各行其道、确保安全行车的重要交通标线。 变道超车发生事故责任划分如下: 1、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2、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3、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4、与对面来车有可能会车时超车,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