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水的质量有问题的话,那么需要联系自来水公司,这个问题物业是没有办法处理的。 一、相邻用水纠纷物业可以处理吗 不可以,物业没有义务处理邻里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二、相邻用水,排水纠纷的裁判规则是什么 (一)不动产权利人向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应限制在合理范围内。 本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向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故应把该权利人应尽的义务限制在合理范围内。所谓必要,是指不向相邻权利人提供这种便利,就会影响相邻权利人正常的生产或者生活。同时,提供便利不应超过不动产权利人所具有的能力。 (二)自然流水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应视不同情形确定。 1、是要兼顾相邻各方的利益; 2、是坚持生活用水优先的原则; 3、是利用有限的自然流水灌溉农田,有用水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用水协议的,应按照先近后远,由高到低的顺流原则处理;四是相邻一方擅自堵截或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