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
释义 |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民事(经济)案件 1、案件受理费, 1000元/件 2、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费率分档累进计费: 二、办理一审民事(经济)案件 1、案件受理费, 1000元/件 2、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费率分档累进计费:基准收费比率 (1)争议标的 1万元以下(含1万元),免收。 (2)争议标的1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上下浮动幅度 3% 20% (3)争议标的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上下浮动幅度2% 20% (4)争议标的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上下浮动幅度1.5% 20% (5)争议标的 100万元以上部分,上下浮动幅度0.5%-2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根据诉讼标的和鉴定标的两者中的较小值,按照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具体比例如下: (一)不超过10万元的,按照本办法附件中所列收费标准执行; (二)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三)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四)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五)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4%收取; (六)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2%收取; (七)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收取。 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可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司法鉴定收费金额上限。 本条第一款所称涉及财产案件的司法鉴定收费,只适用于司法鉴定中物证类的文书鉴定和痕迹鉴定中的手印鉴定,不适用于其他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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