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出口食品到香港需要提供符合香港法规的进口及出口许可证、法定证明文件和监管报告等资质。具体内容包括:1. 进口及出口许可证:根据香港《进口及出口(食物)规例》,任何人在香港进口或出口食品时,都需要先获得该规例下规定的相关许可证。如未经许可而从事此类活动,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2. 法定证明文件:例如海关发放的货物运输执照、商业发票、原产地证书、消毒证书等,这些证件可以证明出口食品的来源、质量等信息;3. 监管报告:指各种对出口食品的检测、监管报告等,如生产加工流程的记录、原材料采购记录、产品剩余期限等,可为香港相关部门提供出口食品的整个生产及运输过程的信息。除了上述资质外,出口食品到香港还需要遵守香港国际卫生准则、有关标签和包装的规定等。比如香港食品安全中心会对进口食品进行严格检测,以确保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并监管所有食品从厂商到消费者的流通途径,保证消费者安全食用。 【法律依据】: 《香港进口及出口(食物)规例》第四条 除非根据本法令或按香港食物法所规定的情况,或在有关条例、命令或通告的约束下要求获得许可证或豁免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在香港进口或出口食物。该条 除非根据相关法规可以豁免或者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取得许可证等特定情形,否则任何人不得在香港进口或出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