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目前我国城市的污染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城市环境污染有空气污染、水体污染、固废污染土壤污染、躁声污染。 一、具体概况如下: 1、空气污染。包括企业废气排放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饮食业油烟排放污染、建筑施工污染、垃圾焚烧污染、作物秸秆焚烧污染、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释放有害物污染、室内空气污染。 2、水体污染。包括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海洋污染、饮用水污染。 3、固废污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药垃圾等污染、放射性废物污染、白色污染。 4、土壤污染。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白色污染。 5、噪声污染。我国多数城市的噪声处于中等污染程度。 二、环境污染的最直接、最容易被人所感受的后果是使人类环境的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的生活质量、身体健康和生产活动。 环境污染有各种分类:按环境要素分: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按造成环境污染的性质、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 (三)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或者改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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