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生育保险可以用三次,需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下列情形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的费用; 2、第二次及以上终止妊娠的费用一个生育保险年度; 3、在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避孕工具等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如下: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民法典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综上所述,生育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在生育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等费用的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