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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庆住房公积金可以自己交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个人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但也有例外情况。住房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的情形: 1、个人是个体工商户,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因为我国国家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个人是单位职员,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你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无法替你出的话,你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 但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你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的话,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你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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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7: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