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迁户口仅分户? |
释义 | 双方离婚后,一方如果不迁出户口,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请分别立户。 (一)办理户口分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二)办理户口分户的步骤: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给你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首先必须确认一点,双方离婚与户籍迁转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双方离婚后是否将户口迁出,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利范围,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但同时,双方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会有很多不便,所以可以办理分户或者户口迁出。以下是具体办理方法: 1, 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离婚没迁户口的后果 1、可能会产生有落户的问题; 2、可能会影响日后购房; 3、可能会影响子女的入学。 一般而言,离婚时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 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