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投保是否被接受需要根据具体的保险条款来确定,但总体上来说,急性肝炎属于重疾范畴,已投保了重疾险的人在患上急性肝炎后,一般来说是无法再次投保重疾险的。 法律依据: 1.根据《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承保前充分告知被保险人有关合同的内容、责任免除等事项,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付义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2.按照《保险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承保前向投保人告知有关的合同条款和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3.根据《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约定,已被确诊为保险条款所列举的重大疾病之一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无法再次购买重大疾病保险。 因此,已购买重疾险的人若已被确诊为急性肝炎,一般来说是无法再次投保重疾险的,需根据具体保险合同的约定和保险公司的规定进行了解和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