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中断缴费的次月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但是规定年限各地不同,要以当地具体规的年限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