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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2、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3、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
    法律依据:卫生部发布的《三级医师查房规范》 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抓好医疗环节质量,切实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三级医师查房职责权限:通过三级医师查房以实施三级医师的医疗技术和质量管理职责权限。
    (一)主任(副主任)医师的职责权限:
    1、对重点病例进行检查,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做出重要的医疗决策。组织指导危重病人抢救及疑难病人会诊。
    2、贯彻执行医院质量方针, 实施住院医疗服务环节控制程序及其他相关过程控制程序,严格技术把关,进行医疗技术考核。
    3、总结临床经验, 传授医学新知识和医疗技术。
    4、督促检查规章制度、医疗常规、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不合理诊疗方法、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医疗安全防范。
    5、按照住院医疗服务环节质控要求,协调医护人员之间质量接口。
    6、通过查房进行临床教学、技术指导, 对下级医师进行“三基” 培训。
    (二)主治医师(或经治医师组组长)查房的职责权限:
    1、对本组病人进行巡诊和系统检诊,解决本组病例的关键医疗技术问题,并做出相应的医疗决策,参加本组危重病人抢救和会诊。对危重疑难病例诊治困难者,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没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请示科主任)。
    2、在本组范围内实施住院医疗服务环节质量控制及其他相关过程控制程序,对本组医师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考核。
    3、加强本组医疗服务过程监测,医疗质量检控和医疗安全防范。
    4、实现三级医师查房过程中的医、护质量接口要求。
    5、通过查房加强与病人及其家属的沟通,履行医疗服务有关告知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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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5:3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