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按照《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律师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2、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3000-12000元/件。 3、计时收费: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以及代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的计时收费标准为200-3000元/小时。 法律依据:《上海市律师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律师应当遵守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统一收费的规定,不得私自收案、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