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狗狗主人能否起诉找回丢失的狗狗? |
释义 | 赠与生效后,赠与人无权要求被赠与人返还物品。如果事先约定为寄养,则可要求返还;但若明确赠与,则被赠与人无义务返还,这是合理的。毕竟,对方与你并无亲密关系,为何要将自己喜欢的东西归还给你呢? 法律分析 法律上都规定,如果“赠与”生效的话,赠与人是不能要求被赠与人把东西再还回来的。如果你们当初说好了是寄养,那还可以,可你都说了给人家了,人家把狗还给你是“客气”,不把狗给你是“应该”。还是那句话,人家跟你又没什么交情,为什么要把自己喜欢的狗再给你啊。 拓展延伸 狗狗失踪后,狗狗主人是否有法律途径来寻找? 狗狗失踪后,狗狗主人在寻找的过程中可以有法律途径来寻找。根据法律,狗狗被视为财产,因此狗狗主人可以采取一些法律手段来寻找并要求返还丢失的狗狗。首先,狗狗主人可以向当地警方报案,提供狗狗失踪的相关信息,并要求警方展开调查。其次,狗狗主人可以发布寻狗启示,通过社交媒体、宠物网站等途径广泛传播,寻求社会大众的帮助。此外,狗狗主人还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是否有可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追回丢失的狗狗。总之,狗狗主人在失踪后应积极采取法律途径,努力寻找并争取返还丢失的狗狗。 结语 法律上明确规定,一旦赠与生效,赠与人无权要求被赠与人将赠与物品归还。如果当初是约定寄养,那还可以商议;但既然明确表示赠与,被赠与人将狗狗归还给您已属客气,不归还也在情理之中。毕竟,与您并无亲密关系,为何要将自己喜欢的狗狗再次交还给您呢?如果您的狗狗失踪,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寻找与追回,例如报案、发布寻狗启示以及咨询律师等。在失踪后,积极运用法律途径寻找并争取返还狗狗是您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条民事案件的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