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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有没有居委会吗
释义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状况,按照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一般在一百户至七百户的范围内设立。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居委会在城市基层社区建设和服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城市工作重心下移,各种名堂的“工作”进社区,城市居委会组织原有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功能已经不断弱化甚至消失,转而成为一个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大量行政性的工作和任务。居委会自治组织目前存在着“法”外运转、错位运转的不正常现象应认真加以研究和依法规范。
    拓展资料:社区工作站就相当于居委会。深圳基层应该是社区工作站主导,物业配合,志愿者参与。
    深圳的社区居委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正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脱身并实现居民自治。
    居委会职责,居委会全称是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开展民主自治建设。定期接待和走访居民,主动关心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掌握居民区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倾听群众呼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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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9: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