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杀害二级保护动物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刑标准如下: 1、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具有严重犯罪情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具有特别严重情节的,一般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是指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中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包括: 1、哺乳纲灵长目:短尾猴、熊猴、白颊猕猴、猕猴、藏南猕猴、藏酋猴; 2、食肉目:狼、亚洲胡狼、貉、沙狐、藏狐、赤狐、懒熊、棕熊、黑熊、小熊猫、黄喉貂、石貂、小爪水獭、水獭、江獭、椰子猫、斑林狸、草原斑猫、渔猫、兔狲、猞猁、云猫、豹猫、北海狗、北海狮、髯海豹、环海豹; 3、偶蹄目:獐、贡山麂、海南麂、水鹿、马鹿、毛冠鹿、藏原羚、鹅喉羚、长尾斑羚、缅甸斑羚、中华斑羚、北山羊、岩羊、阿尔泰盘羊、哈萨克盘羊、戈壁盘羊、天山盘羊、帕米尔盘羊、中华鬣羚、红鬣羚; 4、啮齿目:巨松鼠; 5、兔形目:贺兰山鼠兔、伊犁鼠兔、粗毛兔、海南兔、雪兔、塔里木兔; 6、鲸目:糙齿海豚、热带点斑原海豚、条纹原海豚、飞旋原海豚、长喙真海豚、真海豚、印太瓶鼻海豚、瓶鼻海豚、弗氏海豚、里氏海豚、太平洋斑纹海豚、瓜头鲸、虎鲸、伪虎鲸、小虎鲸、短肢领航鲸、东亚江豚、印太江豚、小抹香鲸、侏抹香鲸、鹅喙鲸、柏氏中喙鲸、银杏齿中喙鲸、小中喙鲸、贝氏喙鲸、朗氏喙鲸。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