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和股票质押的区别 |
释义 | 股权质押和股票质押的区别: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票质押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 一、股权质押担保期限是否可以约定 股权质押担保期限可以约定。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包括: (1)主债权及利息; (2)违约金; (3)损害赔偿金; (4)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担保范围所作的约定与法律规定不一致时,应从其约定。担保物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物,抵押物可以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 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为: 1、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2、签订贷款合同; 3、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4、办理贷款。 二、控股股东质押登记披露标准 所谓的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就是对公司有控制权或重大影响权利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设立的质押。信息披露要求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以表格形式披露股东股权质押相关信息,包括股东名称、质押股数、质权人、质押占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通过表格形式披露相关信息,使投资者更直观、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相关情况。 二是进一步明确股东股份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等情形下,应当披露包括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股数及占该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及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具体情况。 三是明确了当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被冻结、拍卖或设定信托的股份出现可能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应当披露是否可能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控股股东拟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披露实际控制人将面临变更的风险。同时,控股股东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时,还应当就后续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权质押手续怎么办理 办理股权质押的登记手续的流程: 1、首先订立书面的股权质押合同; 2、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分申请质押登记,提交质押合同、股权证明等资料; 3、再由登记机关审核; 4、最后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质押是作为一种担保方式的,即给债务的履行做担保,债务人(公司)亦或是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暂扣给债权人(银行等),倘若是出现了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或者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形时,债权人是可以享受该股权的优先受偿权的。这里的“股权”既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而且也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股票或者非上市股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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