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山区社区干事待遇 |
释义 | 1、具有武汉市户籍或武汉市常住人口(在武汉市居住一年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该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的其他资格条件。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5、热爱社区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6、对于政治素质好、工作热情高、服务能力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本社区优秀党员、居民优秀志愿者、退伍军人、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或曾获得区级及以上荣誉的,经街道推荐,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招聘条件。能力素质特别优秀的或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本社区居民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或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专业人才、红色物业大学生等和在本区、本街道、本社区居住生活的人员。 拓展资料: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指定网站上按要求填报报名表、上传登记照,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由街道在网上进行初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需达到2:1,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比例核减招聘人数。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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