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但是,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中标候选人的信息已经充分公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已经充分公开。因此,中标结果的公示性质只是一种告知性公示,只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因此,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只能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