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不能,被判了缓刑就属于曾经犯罪过,缓刑是刑罚执行制度中的一种。由于犯罪是刑法规定的应受刑法处罚的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此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曾经受过刑法处罚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警察也属于公务员。《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