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南昌市摩托车禁行范围如下: 1、全天候禁止南昌市属号牌以及外地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通行路线查看《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摩托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 2、过境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允许在祥云大道通行。 3、江西省禁止摩托车上高速。 摩托车进入禁行区域处罚如下: 摩托车进入禁行区域,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200元,记3分。严重者,会被扣车。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1、在机动车道内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2、遇前方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等候,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的; 3、违反规定掉头,或者超车的; 4、逆向行驶,或者下陡坡时熄火、空档滑行的; 5、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