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去世房产可以归另一方,但是需要满足生前立有遗嘱,其房产由其配偶继承。如果过世一方生前未立遗嘱,则过世一方的房产份额需要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如果过世一方还有子女或父母等继承人,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相应的份额,夫妻一方去世房产不全归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