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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法减分合格后几天消分
释义
    一般来说最快三天,最慢的大约一两周。学法减分前提:学法减分并不是所有驾驶人都可以学习,它需要有违章的记分产生后。也就是说没有违章行为,也没有扣分的情形出现是不用通过学法减分来进行学习和抵扣记分。而且违章出现后也不能立即学法减分,还需要对违章的事实进行确认,把罚款结清后再用驾驶证进行扣分抵扣之后,就可以通过学法减分来抵扣分数。学法减分限制:学法减分不论是通过直接培训学习考试获得,还是通过公益活动积累得到,两者的分数都可以进行累计,但不能超过驾驶证的扣分。而且一个记分周期里,学法减分最多可以抵扣六分,超过六分之后就不能再通过学习获得抵扣分数。两种途径获得的学法抵扣分相加不能超过六分,超过无效。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免予记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
    (二)因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拍卖、处理等,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更,且无法确定实际机动车驾驶人的;
    (三)其他免予记分的情形。
    依据前款第二项规定免予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留存相应的执行、拍卖或者协助等法律文书。
    依据第一款情形免予记分的,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制部门审批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以下简称业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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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
    第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按照其最高准驾车型参加相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考试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工作规范》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免予记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
    (二)因人民法院、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拍卖、处理等,机动车所有权发生变更,且无法确定实际机动车驾驶人的;
    (三)其他免予记分的情形。
    依据前款第二项规定免予记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留存相应的执行、拍卖或者协助等法律文书。
    依据第一款情形免予记分的,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法制部门审批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以下简称业务窗口)办理。
    对机动车驾驶人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九项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机动车驾驶人办理恢复驾驶资格后依法接受违法行为处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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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1: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