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淮安电动车上牌网上办理 |
释义 | 办理条件: 符合“新国标”要求且获得国家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 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以及产品合格证。 办理地址: 1.市县(区)交警大(中)队 2.车管所 3.行政服务中心 4.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 5.邮政代办交管业务服务站 淮安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办理流程: 凡符合“新国标”要求且获得国家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携带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和产品合格证前往市县(区)交警大(中)队、车管所、行政服务中心或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点、邮政代办交管业务服务站,办理电动自行车相关登记并免费领取、安装全省统一式样的新电动自行车号牌。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所有人居住地设区的市、县(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三十日内,注册登记前,可以凭有效购车发票临时上道路行驶。 【拓展内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查验电动自行车,并核实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车辆产品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对车辆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九条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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