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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发生在缴纳工伤保险当月
释义
    一般来说,社保参保当月没有生成缴费计划,当月是上不上的。当然,有的地方的管理系统可以做出当月的补充计划。
    一、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是否需办理减员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无需办理减员。
    只有员工离职,才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员工,去社保中心办理离职员工减员手续,其后离职员工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
    企业员工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要在每月的月初到15日内到养老保险中心办理手续。
    办理参保人员减少要带身份证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单位填写增加变动表,到区养老保险中心的大厅办理手续。超过15日就不再办理变动了。只能办理丧葬费和其他业务。
    社保减员生效时间是25日前是当月生效,25日后下个月生效员工离职应在离职当月及时办理社保减员,减员成功的次月不再产生社保应征数据。
    办理社保增减员的方法如下:
    1、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
    2、盖章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
    2、人社局官网备案。一般社保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
    4、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
    5、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委托了自动划转业务的单位或企业,一般最好在当月的15号之前要进行申报,不然到15号过后,不管申报没申报,都会自动划转钱进入社保账户,所以要把握好时间节点。
    二、离职当月社保交不交
    员工离职当月,原单位应当按照正常情况为其参保缴费,并自次月起暂停缴费。自次月起(含次月)当事人可以将其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继续参保缴费,或者转入新单位继续参保缴费,届时前后缴费时长、个人账户余额累计计算。
    三、北京社保查询延迟2个月
    在北京,每月人员无论多少次增减操作,最终月底时点上会按时点数生成月报,以此作为当月缴费依据。全国各地差异较大,社保缴费有不同规则。为了简化理解,口头实务中,我们通常把北京这种当月申报当月缴费称为“顺账”,当月申报次月缴费称为“扭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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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6: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