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河南省用水定额系列地方标准的修订工作已经完成。此次修订内容包括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两个方面。新修订的河南省《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已于2020年12月2日正式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