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东表决权的行使需遵循如下法定原则:1、除另有约定外,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有一表决权;2、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3、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股东可以按出资比例或认购的股份比例来表决。 法律依据:股东表决权的行使需遵循如下法定原则:1、除另有约定外,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有一表决权;2、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3、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以外,股东可以按出资比例或认购的股份比例来表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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