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先写明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身份信息和基本情况;2、请求法院判处离婚的上诉请求;3、写明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不当之处。其中,应当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