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辩护人是刑事辩护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其权利应得到保障。然而,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辩护人的权利不能得到保障的情况,需要应对。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代理被告人进行辩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律师代理诉讼,依法享有辩护权、质证权、辩论权、申诉权、控告权等诉讼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四条:律师代理刑事案件辩护,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有权获得案卷、证据,并有权要求进行询问、质证、辩论、申诉、书面答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未经辩护人同意,不得在庭审中使用其供述作为认定罪名的证据。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一条:法庭应当保证被告人依法聘请的辩护人代理被告人进行辩护。未经被告人同意,不得指派辩护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有权向律师协会投诉律师的违法行为。 应对措施:当辩护人的权利不能得到保障时,可以向法庭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保障辩护人权利;若法庭不予保障,可以向律师协会投诉律师的违法行为;同时,律师应当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被告人提供更好的辩护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