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 需要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 一、房产转让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产转让进行房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以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规定为准,一般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证明发生变更的材料(转让合同) 二、小区房屋拆迁回迁户还用预告登记吗 房屋拆迁回迁户需要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申请书、已登记备案的房屋合同等,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以此对抗第三人、维护准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 三、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所需的材料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抵押合同中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