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医保报销政策 |
释义 | 珠海医保报销政策具体如下: 1、城乡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财政补贴标准或为每人每年590元(含门诊统筹25元),由市、区财政按5比5比例承担; 2、城乡居民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个人缴费标准或为每人每年410元(含门诊统筹25元);学生和未成年人参加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其个人缴费标准或为每人每年180元(含门诊统筹25元)。 珠海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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