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你是案件当事人的话,拿着本人的身份证让门口的安保人员或后勤人员带你去档案室,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会把档案的复印件给你。如你不是该案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必须要有当事人的授权,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即可。如果是在案件办理三个月内查阅,请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卷宗一般在他那里,如果超过三个月,请联系法院的档案室,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案卷复制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本院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档案,须持所在庭、室领导签字的借卷单,借出的档案应按规定期限退还。该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清结手续。 第十五条 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有关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借用档案,须持正式介绍信和工作证(身份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办理借卷手续,并限期归还。其他单位原则上不准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