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交付电气验收要求 |
释义 | 咨询电力局。 一、关于商品房交房流程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普遍采用如下流程:业主身份验证进行房屋面积款结算签收房屋交接凭证缴纳物业费领取钥匙 一、关于商品房交房流程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普遍采用如下流程:业主身份验证进行房屋面积款结算签收房屋交接凭证缴纳物业费领取钥匙物业公司人员陪同业主验房验收后有问题记录在案,由物业公司协调开发商维修,验收后没有问题,则完成交付。 二、房屋交付要取得法定文件首先,开发商必须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是由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消防、环保等多部门联合验收的成果,是房屋主体工程质量达标的唯一凭证,也是房屋是否具备入住条件的一个硬性指标。司法实践中,均以此作为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的首要因素。其次,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交付时发商必须提交“两书”,即《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这两项交付文件明确了房屋的质保范围和期限及有关技术参数,作为日后维保的凭据之一,因也是法定交付文件之一,一般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为交付条件进行明确约定。再次,开发商必须取得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表》。因为,预售时的房屋尚在施工,销售面积是根据图纸测算的预测面积,交付时房屋已经过竣工验收和面积实测,所以,开发商应提供实测面积数据,作为款项结算的凭据。业主办理的房产证面积也是以实测面积为准。 三、房屋交付要具备基本使用功能上述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是对房屋主体工程质量的验收确认。但除此之外房屋交付时还应具备基本使用功能,毛坯房应开通水、电、气。装修房应按合同约定标准对室内设施及装修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更为严格,不仅室内设施要具备使用功能,而且还有诸如室内空气环境是否达标等检测指标。业主对于交付时没有开通水、电、气的房屋可以拒收。对于虽已开通,但却是工程用水电的,此为交付瑕疵,能否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但开发商对此种情形一般会约定:只在一定的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使之达标,而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超期无法完成业主有权退房。在当下业主基本不会因此退房,只能寄希望于催促开发商履行相关义务。对于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环境等问题也是购房人关心的交付重点,但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若约定不明确,交付时即使感观很差业主也很难有力主张有关权益。至于楼书和广告的宣传,多半都比较模糊,司法实践中只认定为要约邀请,而不认为其有合同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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