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06年什么发起了成立国际反贪局 |
释义 | 2006年,联合国发起成立了由一百多个国家参与的国际反贪局(英文简称"UNODC"),旨在帮助各国打击腐败犯罪和洗钱行为,促进全球反腐斗争。 2006年9月15日,联合国召开了一次会议,发起成立国际反贪局(英文简称"UNODC"),由一百多个国家参与。国际反贪局是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协调全球反腐斗争,帮助各国打击腐败犯罪和洗钱行为,以及促进国际司法合作和信息共享。国际反贪局的主要任务包括:制定反腐败政策和法律框架、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收集和分析反腐败情报、调查和追踪跨境洗钱活动等。此外,国际反贪局还与其他国际组织和私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全球反腐斗争。成立国际反贪局的背景,是由于腐败问题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种严重社会问题,不仅危害着各国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还破坏了公众对政府和政治体系的信任和支持。因此,成立国际反贪局的目的在于推进国际反腐斗争、促进全球治理体系、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 国际反贪局主要与哪些方面合作?国际反贪局主要与联合国下属的其他机构、政府部门、国际组织以及私人部门合作,包括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反洗钱行动工作组等。 2006年,联合国发起成立了国际反贪局,旨在帮助各国打击腐败犯罪和洗钱行为,促进全球反腐斗争。国际反贪局与其他国际组织和私人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全球反腐斗争,有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犯前款罪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判令退赔。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犯第一款罪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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