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2、产权置换 一般是拆一还一。即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一般对于棚户区改造,优先考虑的应该是原地回迁。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相加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能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 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规定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主选择。并且就其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异议。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