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税 法规 定, 房产税 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12%)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法律客观: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