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还没听说公租房可以卖。我已经租这种房子7年了,标志着江门。非常感谢。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租房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是五年为一个期限,如果租住者去购买房子的时候,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者分期付款,如果一次性付清以后就不用再交了,如果分期付款的话就得按照规则交房租,如果又想转让的话必须有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报价,银行的存款利息他不会跟着房价而上涨的,如果发现虚假信息骗了租房子的住户,会强制性将其退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我还没听说公租房可以卖。我已经租了这种房子7年了,座标江门。谢谢你。 法律分析:公租房它是可以进行买卖的,是五年为一个期限,如果租住者去购买房子的时候,也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清或者分期付款,如果一次性付清以后就不用再交了,如果分期付款的话就得按照规则交房租,如果又想转让的话必须有公租房所在的单位组织回购报价,银行的存款利息他不会跟着房价而上涨的,如果发现虚假信息骗了租房子的住户,会强制性将其退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民事纠纷。涉及金额2.15万元的,应当返还居住权。非常感谢。 居住权确权是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的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我买了房子,签了合同。我还没有抵押贷款。我可以退房吗? 1、不可以退房。 2、你向银行申请贷款用来购买房屋,签的是抵押贷款,逻辑关系为买房子钱不够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来支付房款,而房屋是作为抵押物的。此时若退房则表示你没有房屋,贷款抵押物不存在,则贷款合同也会出现因为你退房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所以说一旦退房则面临2个合同的违约赔款。 3、购房合同是为了约束买卖双方的法律依据:,一但签订合同即表示存在双方的法律约束,双方都不能随意反悔,否则需要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 4、贷款合同的签订是你与银行之间的法律约束,一旦签订不能随意反悔,否则需要支付合同约定违约金。 我已经住在廉租房里8年了。我还没有钱买我的房地产。我能继续住在廉租房里吗 法律分析:廉租房是政府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类房屋没有固定的使用期限,也不能买卖,如果转租、出售或改变用途的,则要退回廉租住房,如果逾期未退回的,则按合同约定,将以调整租金等方式进行处理。廉租房最重要的申请条件是收入低、贫困、无住房,通常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所需具备的具体条件有:第一,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第二,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确定的面积标准;第三,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第四,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鉴于廉租住房各地政策会有不同,申请时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具体要求了解,按照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具体要求进行申请。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九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房东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才能申请暂住证?非常感谢。 办理暂住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2、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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