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制后散户会灭绝吗 |
| 释义 | 不会灭绝,会慢慢去化。注册制后散户投资更加困难,注册制后股票价值由市场决定,投资者自己进行价值的判断,投资操作难度增加。 注册制指的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将不再受到审批制度的限制,而是转为信息披露为主的制度,这对于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都有一定的提升。因此,注册制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散户来说,注册制并不会直接导致其消失。散户是指个人投资者或小股东,他们所占股份较少,对于公司的掌控和决策具有较小的影响力。随着股票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普及,散户的数量和比例也在不断增加。 注册制的实施可能会加强市场监管,减少内幕交易等不法行为,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从而使得散户更加有信心和安全感参与股票交易。但是,注册制也可能会对于股票的交易门槛和要求提高,对于投资者的信息披露和资金实力要求更高,因此可能会对一些小散户造成一定的影响。 除此之外,注册制之后,会出现以下的改变: 1、注册制将使壳资产失去炒作价值 在注册制下,壳资源不那么稀缺,炒作价值也大幅下降,有些壳公司将遭受市场化优胜劣汰的机制冲击,最终被投资者抛弃。 2、破发与退市股票会越来越多 注册制以后,企业只要符合上市标准就可以挂牌,借壳上市减少,从而导致退市股票增加。 3、散户增加对基金的购买 注册制会使得股市投资对于专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导致散户增加对基金的购买,由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九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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